黄山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图

时间:2020-08-05 17:08  来源: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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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宣传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网络舆情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

(四)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事项。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等。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办理对不起诉决定申请复议等相关事宜。

(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干部,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九)信息技术室。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信息情报和技术装备保障服务,承担信息查询分析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等。

(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负责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反腐倡廉有关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处置工作,协调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

 区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委、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统筹推进区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

(三)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会同区委巡察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六)负责拟定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巡察工作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完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巡察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议、文秘、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意识形态)、扶贫、文明创建、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负责协调纪检监察、政法等机关和组织、宣传、信访、审计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涉及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审核区委巡察组报送的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以及向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反馈新闻稿等材料。对区委巡察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选配、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二)督察督办股。负责对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转办和督办。负责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等进行审核。负责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及其他有关台账,对区委书记专题会指出的重要问题实行专账管理。负责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并进行督办。负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巡察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区委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专账管理。负责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并进行督办。负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巡察工作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负责区委巡察机构党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