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2 10:58  来源:黄山区纪委监委
【字体: 】      打印 收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黄山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1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黄山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研究推动示范区工作存在短板

(1)学深悟透落得不够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组织召开“三农”工作专题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等内容,3名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题研讨交流,深化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学习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并提出与示范区发展相结合的贯彻意见。三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修订完善的《农业示范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后严格做到制度落实到位。7月21日党组会研究制定《农业示范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将“三农”工作相关内容学习纳入其中。巡察整改以来,已按照计划开展集中学习4次。

(2)体制机制理得不够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3日组织学习《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 示范引领农业现代化》文件;加快理顺体制,提请区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8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农业示范区建设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建立沟通机制、推进规划衔接等5条举措,加强园区规划执行力和发展主动权。二是加快补足产业链短板,农产品加工孵化区(一期)规划面积22.08公顷已经纳入村庄规划,并于2023年7月3日通过区自规局审查、8月24日经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待批,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资金筹措、可研和规划设计等工作。三是2023年9月4日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在乡村振兴“四共”机制资金统筹库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示范区核心区范围内项目建设。

(3)融入长三角跟得不够紧。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韩俊书记在5月17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暨省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等6项融入长三角有关内容,3名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专题研讨交流。二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并正式印发《关于成立农业示范区融入长三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是2023年9月14日开展签约项目“回头看”研讨座谈会,对2019年以来11个签约项目进行梳理分析,除因企业自身原因终止的4个项目外,其他均已开工建设。四是加快补足产业链短板,农产品加工孵化区(一期)规划面积22.08公顷已经纳入村庄规划并于2023年7月3日通过区自规局审查、8月24日经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待批,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资金筹措、可研和规划设计等工作。巡察整改以来,示范区新增认定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个,新增入选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名单1个。

2.推进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步伐不快

(4)业态发展不够丰美。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加大粮油种植面积,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三口镇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4000亩,高标准农田面积占耕地比达到93.8%;实现撂荒地整治面积2785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撂荒地整治,进一步壮大园区主导产业规模,精品粮油种植面积达到1.73万亩,占园区耕地面积达67.5%。二是根据区域实际,调整优化园区范围、主导产业,在《黄山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中将园区范围明确为甘棠镇、太平湖镇、仙源镇、三口镇、乌石镇、新明乡、龙门乡和太平经开区共7个乡镇1个经开区,主导产业为茶叶,占比达60%以上。三是巡察整改以来,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让世界了解太平猴魁”、“邮”在田园、“储”存童真等节庆研学活动10次以上;新增开工建设农旅研学基地1家;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重点对接在谈有关企业,力争早日盘活闲置资产。

(5)联农带农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3日组织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黄山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内容。二是巡察整改以来,通过股份合作方式新增带动农户527户,通过订单农业方式带动农户238户,占比提升至36%,实现农民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三是加大主体培育。巡察整改以来,示范区范围内新增家庭农场、合作社共计9家。四是2023年8月以来,先后深入示范区相关镇村进行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调研,并与村委会研究分析集体经济发展目标计划和路径,出台《关于加快提升示范区范围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村集体经济发展3年发展目标计划。巡察整改以来,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正在推进农业企业与示范区范围内有关镇村合作,全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6)引领乡村振兴成效不显。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3日组织学习《中共黄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黄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专班2023年工作要点》等乡村振兴有关文件,切实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二是通过示范带动,引入皖丰长能公司入驻黄山区,并完成两处现代渔业基地选址,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利用示范区皖药基地春凯生态农业种植辐射带动全区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3000余亩;完成工厂化循环水鳜鱼养殖二期建设,由区供销社负责常态化养殖工作。

3.科技兴农主体不够鲜明,深化绿色发展理念还需强化

(7)人才支撑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31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实施科教兴国,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引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进一步提高对人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3年9月与安农大皖南试验站签订柔性人才引进服务相关合作协议,强化示范区人才支撑;对于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已向区委组织部专题汇报。三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园梦人”计划,明确人才创新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四是加快人才平台建设,投资1010万元完成南京环科所(二期)建设并于2023年9月5日竣工验收,正式运作后常态化驻点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10人以上。五是江苏春盛供应链项目业主正积极与相关院士沟通对接,及时完成意向性协议签订。

(8)科技赋能不够高效。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目前平台已录入6家农业企业。二是通过项目扶持,对照《黄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在基地建设水平、农业生产条件、科技运用能力等方面,新增 2个基地基本达到农业标准化科技示范基地标准,经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同意并正式行文认定。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新增自动化装备8台套、作业面积1万亩以上,新增自动化喷灌面积130亩、农机大院1家、育秧工厂2家、粮食烘干中心1家。

(9)绿色发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两品一标”认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5次,涉及企业、家庭农场21家;新增“两品一标”粮食认证2家,已认证面积200亩,正在申报认证面积500亩。二是巡察整改以来,新增申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1家。三是新增饶村黄桃基地80亩、金本草农业基地50亩节水灌溉面积,占比提升0.6个百分点。四是配合推进太平猴魁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培训宣传400人次,发放诱虫板茶园面积1587亩,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119吨;推动2023年底化肥、农药使用量低于全区平均水平。

4.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常态化监管不到位

(10)资金管理存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31日将综改专项资金中投资的资金调整到长期投权投资记账科目中。二是2023年7月21日对示范区垫付的丧葬费与相关人员达成调解协议,计划分三期归还,10月7日相关人员已按调解协议约定归还部分资金。三是2023年8月1日与拖欠公司签订稻谷抵扣协议,下一步如稻谷抵扣后仍未全部缴款到位,公司将委托法律顾问向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修订完善后的《北麓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区国资公司备案,今后强化制度执行到位。

(11)生态环保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31日、8月31日、9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内容,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同意修订的《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其中新增生态环保、水土保持方面内容2条。巡察整改以来,无新启动项目,未涉及项目生态环保和水土保持方面事项。

(12)意识形态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廉政风险意识薄弱

(13)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3日、9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党委)“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巡察整改以来,结合实际制定《农业示范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经2023年7月21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班子成员年度责任分工。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杜绝出现雷同现象。二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4)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集中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19个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二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同意《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其中:新增明确主体责任、资产归属等内容1条;修改工程造价变更方面内容2条。巡察整改以来,无新启动项目,未涉及主体责任、资产归属等方面事项。三是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加强项目变更管理。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涉及项目建设资金拨付事宜8件,暂未发生项目变更情况。四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5)警示教育形式不够丰富。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到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实地开展廉政教育;9月22日邀请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为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二是2023年8月13日、9月22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上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三是明确将廉政党课、专题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接受廉政教育等内容纳入《农业示范区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丰富警示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警示教育2次,受教育12人次。

6.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

(16)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组织学习《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安徽省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相关文件,切实提高依规依法管理项目资金的意识。二是完成公司账目全面自查工作,核对项目会计账与项目台账,做到账目一致。三是2023年9月13日将2015年生态循环项目专项资金上缴国库。四是2023年7月11日将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试验示范基地项目(一期)资产全部移交给相关村委会;9月5日会同区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示范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试验示范项目绩效管理的通知》送交相关村委会,督促其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要求对外招租。五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报销单据附件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对北麓公司账目报销单据附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北麓公司报销支付费用时报销单据附件均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三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将违规发放的费用清退至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二是2023年9月15日对相关财务制度进行专题学习,同时立行立改。巡察整改以来,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9)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15日组织学习《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二是对示范区管委会和北麓公司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做到资产权属清晰。巡察整改以来,新增水产养殖园提升工程和示范区绿道的固定资产全部划转至北麓公司事宜,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审批划转手续。三是2023年7月11日将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试验示范基地项目(一期)资产全部移交给相关村委会。

7.工程项目监管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风险

(20)前期论证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8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同意修订的《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其中新增前期论证审查方面内容2条。巡察整改以来,无新启动项目,未涉及项目前期论证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修订的《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流程,规范项目变更手续和审批程序。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生项目变更报批事项。

(21)实施程序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以来所有项目资料开展全面梳理核查,进行补充完善并归档。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按照修订的《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巡察整改以来,未开展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强化项目签证管理,严格签证审查、研究程序。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生项目签证事项。四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2)监管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8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黄山区关于加强公共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责任意识。二是2023年9月22日党组会研究同意修订的《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其中新增监理管理、工期管理方面内容2条。巡察整改以来,无新启动项目,未涉及项目监理等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修订的《黄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巡察整改以来,无新启动项目,未涉及项目管理工作。四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8.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

(23)党建工作谋划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21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农业示范区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巡察整改以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二是农业示范区“小麓助农”党建品牌已列为区直党建“书记项目”库。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助农活动4次。三是2023年9月13日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把关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并报区督导组审核把关;领导班子从示范区建设发展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5个、其他方面问题8个,建立整改落实“四清单”。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督导组负责同志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所有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相互批评意见14条,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25)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1—9月份党员月度积分进行评定,将及时完成10—12月份党员月度积分评定,并在年终采取量化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方式做好积分汇总,作为党员评先评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将2022年已离职的一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出,2023年9月将一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本支部。

9.“一改两为”有落差,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26)服务企业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3日组织学习《农业示范区联村联企工作制度》,提升企业服务标准。单位主要负责人于2023年3月7日、7月19日到所联系村开展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工作调研;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走访服务企业4家。巡察整改以来,协助相关企业做好茶光互补项目备案500余亩、工厂化养殖基地选址2个;帮助相关企业对接订单农业生产基地,达成意向合作31家。二是2023年9月26日将工程质保金全额退还给企业。三是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对后续新增项目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满意。

10.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长期坚持韧性不足

(27)固定资产未登记、承包费未追缴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31日将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和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余款进行核实和补登。二是2023年8月18日委托律师向黄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茶博园对外承包费欠缴余款。三是坚持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巡察、审计整改问题“回头看”,未发现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9—8505923

邮政地址:黄山区新三路安农大皖南综合试验站

电子邮箱:hsxdn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