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城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0-18 10:53  来源:黄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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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3日至11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耿城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耿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1)学习不够系统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系统梳理,于2023年5月9日印发《中共黄山区耿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2021年全国乡村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回信精神,结合自身工作交流研讨。三是2023年4月21日制定耿城镇夜学活动方案并常态化开展学习,3月31日、4月26日开展两次研讨。

(2)学懂弄通做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凌云关于打造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相关讲话精神。二是主动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谋划北大门旅游基础设施项目,2023年3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三是开展旅游业态和工业产业调研,并将镇、村未来五年内谋划发展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目前村庄规划已完成编制和评审。四是2023年3月完成8500万元重点项目基金涉及的全部建设任务;5月完成北黄山生态旅游小镇项目的全部建设任务(总投资达6.68亿元),7月5日完成该项目综合验收工作。

2.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乏力

(3)投资项目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项目谋划实施力度,建立2023年度项目实施清单,实施区级重点项目7个,同比2022年增长75%,其中实施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实现零突破。全镇新增一家规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8877.82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11%,工业税收477.55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48.05%。二是对全年招商信息进行梳理,制定2023年招商在谈项目清单,明确专人对在谈项目进行“闭环”服务。三是2023年2月21日签约明荣环保砖生产加工项目,4月21日签约黄山区智慧农业+新能源综合发展项目。四是制定2023年计划纳统项目清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台账,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走访企业(重点项目)48次,帮助企业解决诉求18个。

(4)旅游发展层次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20日举办“食情话意•小得盈满”黄山耿城首届古风美食文化节。当日到场参与人数约6000人,央视频直播同时在线人数达10万多人次,现场自媒体达人直播场观累计10万+观众,活动前预告图文推送阅读量达7000,专题旅拍视频、活动预告奇妙游视频宣传阅读量分别达到4万+。整场活动后续在cctv17农业频道、安徽省新闻联播等省市区级媒体广泛宣传,形成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制作耿城镇沟村“微改造、精提升”业态谋划表,将沟村闲置农房收储和改造情况统一进行汇总,目前已升级改造闲置农房4户用于乡村旅游业态提升。三是镇党委政府将未来五年内谋划发展旅游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组织开展芙蓉谷景区调研活动,协助芙蓉谷景区做好旅游业态提升工作。四是推荐互助公社2023年3月17日参加“居黄山•享太平”美好生活邀约会南京站;整合耿城镇康养项目拍摄旅拍宣传视频。五是加大餐饮、住宿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每月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1次,元旦、春节、“两会”、“五一”等期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1次,开展燃气安全、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检查各1次。

(5)工业支撑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常态走访服务,先后开展工业企业走访24次。完成农夫山泉黄山生产基地项目用地报批和厂区场地平整工作,投产后预计年产值30亿元,年缴纳税收1.5亿元;光伏背板高漫反射涂层材料(晶特美二期)项目已完成桩基工程及验收,投产后年产值增加1亿元,税收增加500万元。全镇新增1家规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8877.82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11%,工业税收477.55万元,同比2022年增加48.05%。二是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台账,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走访企业(重点项目)48次,帮助企业解决诉求18个。三是深入黄山明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农夫山泉(安徽黄山)饮用水有限公司及香榧精深加工项目现场开展工业发展调研,将城澜村地块创业园、沟村村地块生态养殖发电等工业项目纳入村庄规划。

3.乡村振兴基础较为薄弱

(6)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全镇农业发展实际,将农业产业化发展列入《耿城镇“十四五”规划》,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做大做强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建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目前已将未来五年内谋划发展的沟村村地块生态养殖发电、沟村村农副产品加工中心等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纳入村庄规划,现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二是聚焦毛竹产业实施沟村村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已竣工完成,二期已于2023年3月8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该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产使用后辐射全镇五个村毛竹产业链延伸,有力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收。三是聚焦香榧产业开展“双招双引”,与黄山巧明贡榧有限公司签订香榧精深加工项目框架协议,2023年5月30日完成该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7)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8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5月6日制定耿城镇2023-2025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目标。二是积极谋划“五村联建”项目,先后实施辅村村乡村旅游发展、北大门生态农业体验园、沟村村农副产品加工中心等项目,有效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新渠道。三是排查梳理存量村级债务,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村级往来款清欠分年计划。四是2023年5月8日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对相关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8)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成立秸秆禁烧工作专班,制定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日常巡查排班表,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管控。三是组织镇级河长巡河24次、村级河长巡河192次。每日安排综保人员对河道进行巡查,常态化监管河道污染和非法捕鱼,劝阻农民自用未批人工采砂5次、钓鱼9次,清理河道垃圾9次。四是2023年5月完成城澜村2个市级重点自然村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五是2023年5月8日镇纪委书记对相关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4.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不高

(9)诉源治理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推进“群众点名、领导接访”,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2次,领导接访9次。二是常态化推进社会风险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召开平安建设例会6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79件。三是着力加强提升综治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综治专干、调解员学习6次。四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建立村组道路及高山林区、茶区道路安全隐患清单,涉及农村道路6条;实施2023年耿城镇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整治隐患里程5.159公里。五是成立耿城镇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专班,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2023年4月10日至14日对5家重点用工企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到10家用工企业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深入工地普及维权知识。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

(10)“七个纳入”制度执行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11)阵地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12)保密工作抓得不严。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13)廉政风险管控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1日制定廉政谈话计划开展廉政谈话132人次。二是2023年3月24日召开镇党委会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3月29日镇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10日组织镇、村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三是2023年4月25日制定完善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2023年4月22日制定日常谈心谈话计划,开展日常谈心谈话213人次。

(14)村级监管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拒绝酒驾、赌博承诺书》,组织各村党组织在第二季度党员大会上完成党员承诺书签订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农村党员等次评定标准。二是2023年5月10日收回荣誉证书并将所获奖金交至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三是2023年5月8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5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村级报账员开展村级财务制度培训。

7.监督执纪不够有力

(15)抓早抓小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0日制定全年警示教育计划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3月29日镇机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10日组织镇、村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通过身边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二是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等日常监督20次,并结合考勤、重点工作开展谈心谈话22次。三是全镇5个村党组织制定常态化提醒谈话计划,已开展提醒谈话21次。

(16)主动监督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学习50次,撰写读书报告3篇、心得体会3篇,交流研讨5次,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二是2023年5月8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镇纪委班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建设等日常监督20次。

(17)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1日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5月12日到区纪委监委第二协作区参加村级纪检员业务培训会。二是建立村级纪检干部考评机制,并结合村级考核工作同步实施。三是2023年5月8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镇纪委班子进行提醒谈话。

8.作风建设不够过硬

(18)政务公开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8日完成耿城镇简介更新。二是2023年3月22日制定《耿城镇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三是2023年4月22日镇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3年3月3日建立排查台账,定期开展排查工作,目前已开展排查16次。

(19)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10日印发《关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实施的1个衔接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进行管理。二是镇党委政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先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调研研讨3次,充分保障村庄规划长远性和实用性,2023年5月10日完成城澜村、沟村村、饶村村等3个村村庄的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

(20)民生工程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2022年第一批移民项目报账工作。二是完成阴边岭桥项目验收、审计工作,解决黄泥、中棚、木竹园等3个村民组通行安全隐患问题,提升城澜村竹木、香榧、茶叶的生产运输效率,为城澜高山民宿等新业态发展提供支撑,促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三是2023年5月10日镇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项目建设存在风险

(21)招投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9日举办招投标管理业务培训班,组织镇村镇建设办、村党组织书记和具体经办人共20余人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二是2023年5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耿城镇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目前已有9个项目的招投标、审计验收等工作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执行。三是2023年5月10日镇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5月11日对相关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

(22)监督管理有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审计部门的要求,完成8个项目多计工程造价的扣除或追缴。二是镇政府在项目审计合同中增加对审计单位的约束条款,明确违约责任。目前已与2家审计单位签订调整后的审计合同。三是目前已与2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变更管理承诺书。四是2023年5月10日镇纪委书记和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23)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1日组织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制度培训。二是2023年4月15日完善耿城镇政府财务报账流程图,根据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三是2023年5月10日镇纪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4)差旅费报销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3日组织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2023年4月15日制定耿城镇差旅费审批报账流程图,严格差旅费审批审核工作。三是镇纪委督促重复领取补助的干部于2023年5月6日退缴补助至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四是2023年5月10日镇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5)工会经费违规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8日召开基层工会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目前已指导村级工会工作2次。二是已将多领取的工会福利交至区纪委执纪执法账户,并督促2个村工会会员完成会费补缴工作。三是2023年5月10日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3月30日召开耿城镇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听取6名非公组织党支部书记述职。三是2023年5月8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5个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7)议事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5日镇党委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目前已召开镇党委会11次,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8)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耿城镇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5月19日举办项目建设管理培训班,组织镇村镇建设办、村党组织书记和具体经办人共20余人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二是全镇确定小型项目招标代理3次、审计机构2次、监理机构2次,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规定。

12.党建基础不够牢固

(29)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023年4月3日召开镇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开展谈话38人次;3月29日召开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镇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三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4月27日镇党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发展党员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2日举办耿城镇党务工作培训班,对各村基层组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对未按程序发展的党员重新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四是2023年4月27日镇党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1)换届选举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季度党支部党员大会组织重新选举。二是2023年5月9日镇党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2)党员评优评先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指导各党支部于2023年3月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各党支部2022年度民主评议结果进行联审。二是经过相关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取消相关同志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合格”和“优秀”等次,给予其“不合格”等次。三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主要领导对镇党委副书记和相关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4月27日镇党委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13.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

(33)考核激励导向不够鲜明。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日常工作实绩和年度测评相结合,2023年5月30日印发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方案。二是2023年4月14日召开镇党委会研究2022年度考核结果,分别确定事业单位4名“优秀”人员和公务员3名“优秀”人员。三是2023年4月26日镇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黄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四是镇政府按照区委编办关于自聘人员管理要求,未与2名聘用人员续签合同。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培训1次、综合执法业务培训1次,组织参加区级行政执法培训、安徽省行政执法考试。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4.上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4)上轮巡察反馈“往来款项未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月4日建立往来款台账。二是2023年4月20日制定分类制定清理计划,目前已开展应收款和应付款清理工作。三是2023年4月27日取得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并于6月份与追偿的标的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四是2023年5月30日制定交通综合服务站资金使用计划,现均已完成招投标和采购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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