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华指出,开展巡察是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促进践行职责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改革、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抓好各项巡察工作任务,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把握巡察的重要意义,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影响制约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乌石镇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查摆、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接受巡察作为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
罗明表示,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各项纪律,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强化协作配合,落实巡察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乌石镇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巡察期间(5月31日至8月16日)设立信访接待点:乌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设有信访电话:13359092192;电子邮箱:hsqwxcdez@163.com;同时,在巡察组驻地、乌石镇政府和所辖8个村及村民组集中地设置12个巡察工作意见箱。本次巡察还通过黄山“码上巡”平台接收网上举报,“线索码”已印制在巡察公告中。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乌石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题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