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原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汪宏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4-08-23 10:00  来源:黄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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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黄山区委批准,黄山区纪委监委对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原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汪宏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宏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烟酒、购物卡、现金红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高价销售茶叶,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汪宏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汪宏业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黄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