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0-07-08 11:12  
【字体: 】      打印 收藏

各乡镇党委、纪委,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工委、区直各党委(党组),局级单位党组织,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汛情就是命令、灾情就是责任。当前,我区防汛抗灾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各项工作,现就严明有关工作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落实防汛抢险救灾重大政治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在我市、我区督导检查时提出的各项要求,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救援救灾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打赢防汛抢险救灾这场硬仗。

二、严明防汛抢险救灾各项纪律。各乡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严落实防汛纪律,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有令不行、各行其是,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严禁无故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不到现场、遥控指挥,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防汛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迟报瞒报漏报,对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上报;严禁散布虚假消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打牌等行为;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肃防汛抢险救灾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迅速下沉一线,组织开展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以及对重大险情及苗头性事件瞒报、漏报,不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物资和资金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违反防汛纪律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黄山市黄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黄山市黄山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