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区委各部委,黄山公安分局党委,国资公司党委,区直和驻区各党工委、党组:
水乃生命之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就是保护生命线。太平湖龙门乡龙门村水域作为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任务,并设立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自去年加强管理以来,水源地保护区游泳乱象得到有效控制,但仍有少数市民甚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然选择在该区域内游泳。为进一步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切实保障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现就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执行城区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游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含退休人员)要带头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本通知内容,同时教育和引导亲朋好友不去城区水源地保护区内游泳,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各地各单位要切实管好自己人,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项承诺等方式,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中共黄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黄山区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