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0-11-16 09:26  
【字体: 】      打印 收藏

经查,蒋小林在担任黄山公安分局园区派出所副所长、所长,耿城派出所所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等方式非法侵吞财政资金、园区派出所“小金库”资金并与他人共同侵吞财政资金,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执法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20年9月,蒋小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