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提升乡村老年人生活品质,助力其安享晚年、颐养天年,黄山市黄山区民政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农村幸福院。在推进幸福院建设过程中,始终注重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廉洁为民,确保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科学规划,规范建设流程。 充分考虑山区乡村老年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公共服务覆盖难度大等特点,结合各村老年人口分布、实际服务需求、闲置资源状况等因素,在项目选址、规模确定、设施配套等环节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决策公开、过程透明。严格按照“六有”建设标准,合理设置功能区域,配备适老化设施,筑牢硬件基础。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农村幸福院8所,覆盖重点山区村落,建设过程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针对幸福院可能面临的重建轻管、运营不规范等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与岗位职责。在人员选用上,优先从村“两委”干部、退职村干部、党员网格员中选拔作风正、责任心强、群众认可的同志参与管理,并加强履职监督。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使用区级财政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同时鼓励村集体经济支持、引导社会捐赠,多途径保障可持续运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优化服务,践行为民宗旨。 坚持以老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内容与方式。在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助餐健身等基本服务基础上,结合山区实际开展特色活动。针对山区医疗资源不足的情况,协调乡镇卫生院、村医定期开展健康服务,推动资源下沉。目前,全区农村幸福院覆盖7个乡镇、8个行政村,月均服务老年人近450人次,以务实清廉的作风赢得群众信任,成为山区老人离不开的“幸福驿站”。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农村幸福院规范管理、阳光运行,切实将养老民生实事办实办好,不断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黄山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