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主动思考、积极谋划,在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出台了一系列提升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的制度规范,“双例会”制度便是其中一项。
“双例会”制度顾名思义,即党建和业务相结合的例会,驻院纪检监察组在监督该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不断结合廉政教育、发现问题、跟踪问廉等内容,推进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坚持严字当头。纪检组长在列席庭室例会前,根据不同庭室的业务内容提前做好功课,熟悉掌握所涉工作的政策规定、纪律要求。列席会议时,坚持程序从严、标准从严、要求从严,立足监督者的角度,挺纪在前,就参会人员提出不同的意见建议,不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把列席会议变为学习政策、强调纪律、查漏补缺、提醒教育的过程,及早打好预防针。今年以来,列席驻在庭室例会16次,对庭室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12条。
突出问题导向。在列席会议全面了解掌握庭室重点案件、重要工作、重大决策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把列席会议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擦亮探头、站好前哨。坚持不合规不合纪不放过,凡是发现例会内容不符合纪法规定的坚决予以取消,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今年以来,通过列席会议发现和解决问题2个。
注重会后监督。例会讨论的案件多为复杂案件,针对廉政风险较高的案件,不仅听会上是如何安排的,更注重会后案件办理的“三个效果”统一,杜绝例会一开了之的问题。对例会布置的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定期调度、不定期抽查、落实结果检查等方式,做好事后监督,通过跟踪问效、跟踪问廉确保工作落实。今年以来,跟进监督例会事项16项。
此举是黄山区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法院政治生态建设的创新之举,彰显了院党组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决心和信心,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践。驻院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执纪,是院党组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监督的不断深入,不仅增强了法院干警依法谨慎廉洁用权意识,提升案件质效和营商环境指标,还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做出了积极探索。